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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楼市最严调控出台 外地人增城从化限购1套

2017-3-31  阅读次数:260

广州楼市最严调控出台 外地人增城从化限购1套

昨晚,“中国广州政府”网站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随后,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也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解读》。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通知如下:

一、加强住房限购政策

(一)居民家庭新购买(新购买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购买,下同)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须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简称法人单位,下同)新购买的住房,须取得不动产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

(二)住房赠与他人的,须满2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接受住房赠与的,须符合本市的现行限购政策。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内限购(含受赠)1套住房。

二、加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为防控信贷风险,经广东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研究通过,对我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二)对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

(三)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加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管理

(一)商服类(商业和办公,下同)房地产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新报建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300平方米,不符合该要求的,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规划将商服类房地产项目改为居住用途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法人单位购买的商服类物业不得作为居住使用,再次转让时,应当转让给法人单位。本通知施行之前,已购买的商服类物业可转让给法人单位、也可转让给个人;个人取得不动产证满2年后方可再次转让。

四、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严格按照预售许可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已经签订认购协议的不得提价或变相加价。

(二)房地产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前,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房地产调控政策并签字确认;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不得怂恿、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不得强迫当事人选择其指定金融机构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提供或推荐“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服务。

(三)对于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市场交易情况、发布虚假数据、制造市场恐慌、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取消预售许可,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注销机构备案、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其他当事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联合发展改革、国土规划、金融、工商、人民银行、银监等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常态化现场、非现场检查。举报电话:12345。

本通知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0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住房居住属性定位的精神,坚决打击投资投机炒房行为,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穗府办函〔2017〕65号),自2017年3月31日起施行,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住房限购政策

(一)“取得不动产证”时间是指不动产登记时间。

(二)个人将名下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自受赠人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只能购买(含受赠)1套住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从化、增城区范围内住房不限购,但在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2年,方可转让或办理析产手续。

在从化、增城区拥有住房,不影响其在其他9区住房限购政策的执行。

二、关于住房信贷政策

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申请人,或已成年、未就业、没有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住房贷款已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住房贷款未还清的,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买非普通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关于商服类房地产项目

(一)商服类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为居住用途。

(二)商服类项目的规划建设及办理不动产证的最小单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三)一手商服类物业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作为商业、办公使用,再次转让时也只能出售给法人单位。

四、关于执行时点

3月30日24:00前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政策执行。

3月30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交付房款(含定金、首付款或部分房款)的银行入账凭证或完税证明原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3月30日

广州深入开展房地产市场整治行动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通讯员穗建)昨日下午,广州市副市长马文田、副秘书长李红卫带领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委、发改委、国规委、工商局、金融局、广东银监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有关部门,分两组对市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落实明码标价、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不规范履行公示义务、签订“阴阳合同”、强迫提供超范围金融服务、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以骗取购房资格、捏造或散布涨价以及政策变化谣言扰乱市场秩序等现象。

两个检查组一共检查了4个房地产预售项目和6家中介门店,检查预售项目时,发现逸彩庭园和招商雍华府2个预售项目未公示销售进度控制表,华发荟花园项目销售进度控制表内容不全、宣传广告违规。

在华发荟花园项目销售中心,现场一份销控表大部分的房源都标注为“已售”,但执法人员检查发现,楼盘取得预售证的房源超过700套,但在销控表公示的只有200套左右。“按照规定,销售进度控制表应该把所有房源标注出来,供购房者选择。”执法人员说道。

此外,执法人员还发现该项目将规划中的配套设施用于宣传的违规情况。随后执法人员针对上述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在4月6日前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检查中介门店时,执法人员还发现广州市鼎铖地产中介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和某公司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芳村大道西门店均无中介资质备案证书并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在芳村大道西的鼎铖地产中介门店,门店负责人刘经理只提供了门店的营业执照,并表示中介资质备案证书“还在办理当中”。在随后的检查中,执法人员还发现门店玻璃上张贴的部分房源信息并没有业主委托书,涉嫌发布虚假房源信息。

在旁边的某公司门店,执法人员则发现,其门店内张贴的“广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已经过期。

执法人员表示,针对上述问题均已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将继续跟踪处理。

马文田表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有关部门要坚决按照中央部署,精准落实调控政策,市区两级要持续开展市场动态巡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违规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心慈手软,发现一宗查处一宗,绝不姑息。同时要不断加强市场分析和研判,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有序发展。

广州通报11家违法违规房地产企业或中介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何颖思通讯员穗建)昨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报,11家房企或中介企业存在房地产虚假广告宣传、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擅自销售房屋,中介服务中没有合法依据擅自办理房地产交易网签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已作出责令整改、警告、罚款等处理。

违法违规企业名单

1.广州东镜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2.广州市宏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北京鼎蓝雄投资有限公司

4.广州闪烁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5.广州市富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广州市荔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广州市启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广州市君涛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9.广州裕丰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10.广州竞宇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11.广州新臣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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